酒吧门口的霓虹灯管闪得人眼晕,红的绿的光打在地上,像泼了一地颜料。林爱枫裹紧身上的黑色皮衣,拉链拉到顶,还是挡不住深秋的风,往骨头缝里钻。她刚从里面出来,头发上还沾着点酒气,混着劣质香水味,像杯兑了水的鸡尾酒。
马路牙子上蹲着个男人,穿着件深蓝色工装夹克,袖口磨得发亮,露出的手腕上青筋像条蚯蚓。他嘴里叼着根烟,火光在黑暗里明明灭灭,烟灰长长地挂着,没掉下来。脚边堆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,上面印着 “货运专线” 四个字,边角都磨破了。
男人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爱枫,像只盯着猎物的狼。他的脸膛黝黑,是被太阳晒透的那种,颧骨高高的,胡茬子青森森的,像刚割过的草。看到爱枫看过来,他没躲开,反而把烟往地上一摁,用脚碾了碾,站起身时,腰板挺得笔直,像根标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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